臨時換崗引來員工不滿 破壞原料招來官司一場
作者:吳崎嘉 劉新青 發布時間:2012-08-27 瀏覽次數:424
劉猛是一家電子材料公司的一名操作工,工作一年多以來,劉猛固定在一條3號生產線工作,這條生產線的工友們相處得很好,而且衛生環境較好,他也熟悉3號線的生產情況。可今年5月2日晚上20時許,準備接班的劉猛剛走到3號線前,同事呂某就說今天4號線開工人數不夠,需要他去另一條生產線上工作,而這條線尚沒有開機,那就意味著劉猛還要負責清洗前一天用完的機器。
熟悉電子材料廠工作的人都知道,清洗機器這檔子事沒誰愿意去的,清洗劑味道難聞還要爬上爬下,有時輪到早班沒辦法必須得清洗,而今天明明是該去3號線接班的,卻被意外抽來4號線工作就算了,還要做本不該做的清洗工作。劉猛內心非常不愿意,但卻沒辦法拒絕,他硬著頭皮去找清洗工具,經過機房時看到垃圾箱里有廢膠塊,劉猛頭腦一熱,拿起垃圾膠塊想把它們丟盡4號機的原料桶內,原料里有了雜質就不能生產了。有了這樣的想法,劉猛就趁著無人的時候將揀來的廢膠塊一股腦扔進了原料桶,然后又裝模作樣的回到崗位上繼續工作,沒想到20分鐘后,4號線的線長就發現生產出來的布有雜質,線路全面停止工作,看著其他工友在清洗原料,劉猛一陣竊喜,終于把自己心中的不滿發泄了出來。
第二天早上,下了班的劉猛剛回家就接到公司生產組領導的電話,讓他回單位一趟,待他回到單位看著滿辦公室的人,一下子意識到事態嚴重,立馬承認自己因不服領導隨意換崗,而將廢棄物品投入正在生產的設備中,造成了公司的損失。此時,派出所民警也出現在辦公室,冰冷的手銬隨即銬上劉猛的雙手。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猛為泄憤,將廢棄物品投入正在生產的設備中,導致原料受污,成品報廢,其行為已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決定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