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向母親證明自己已找到工作,90后小伙張某竟持刀搶劫黑車司機,近日,被告人張某因犯搶劫罪被武進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離異家庭母愛如山

 

被告人張某今年23歲,父母早年離異。多年來,母親在工廠上班,一個人撐起了一個家,將張某含辛茹苦撫養(yǎng)成人。母親的辛勞張某看在眼里,一心想著自己長大以后能讓母親過上好日子。初中畢業(yè)后,張某先后在常州、蘇州等地打工,可都做不長。張某的母親只希望兒子能爭口氣找份穩(wěn)定的工作,這樣既減輕家里的經濟壓力,也能讓自己多年的辛苦有所回報。但是兒子一直沒有固定的工作,張某的母親為此也經常對著兒子嘮叨。看著操勞了半輩子的母親,整日為自己的工作發(fā)愁,張某內心也很焦急。為了證明自己已經長大獨立,今年6月,張某對母親謊稱已經找到工作,下月就能領到工資給家里交錢貼補家用,母親知道后自然十分高興。這期間張某還向以前的同事借了2500元,也是說好下個月“發(fā)了工資”就還,一個月的時間一晃而過,月底就要還債和給家里交生活費了,可是錢從哪里來呢?一想到媽媽失望的眼神,張某的心里更不是滋味。一天,張某在網吧上網出來,看到門口停了幾輛黑車,他便萌生了搶劫“黑車”司機的念頭,搶到錢就可以回家交給母親貼補家用了。

 

凌晨搶劫次日被擒

 

2014720,正值酷暑,張某帶上一把水果刀出了家門。他先在無錫市玉祁鎮(zhèn)某網吧上網到晚上9點,出了網吧,他看到一名女司機在路邊做“黑車”生意,他便以乘車回常州市芙蓉鎮(zhèn)為名,騙得該司機李某的信任上了車,當車行駛至常州市武進區(qū)橫山橋鎮(zhèn)某大橋時,張某指令司機李某不要上橋,走橋下的村道。見村道上四下無人,張某便讓李某停車,他假裝從褲兜里掏錢付車費,實則掏出早就準備好的水果刀,一邊用左手捂住了李某的嘴,一邊用右手將車子熄火、關了車大燈,并用刀抵住了李某的脖子,對她說:“不要吵,把錢拿出來!”李某見狀只得將錢包交給了張某。張某搶到錢后拿起害人的手機撒腿就跑,李某立即報警,

 

警方隨即對案件進行偵查,巡防隊員在接到布控指令后,在芙蓉鎮(zhèn)某網吧門口遇到光著上身跑得滿身是汗的張某,巡防隊員出于職業(yè)習慣認為大熱天這么跑不符合常理,便對他進行了盤查。因張某作案時說的是普通話,而在盤查時說的是本地話,手里拿的衣服又與被害人描述不一致,巡防隊員查看了張某的身份證后就將其放走了。案發(fā)后第二天,公安機關經查看路口監(jiān)控后認為一名赤膊男子很可疑,該巡防隊員立即向派出所報告了昨晚盤查時的情況,距離案發(fā)不到24小時張某便在芙蓉鎮(zhèn)某網吧落網。張某落網后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承認共劫得司機李某現(xiàn)金人民幣500多元及價值1000多元的手機1部,搶來的錢一部分已經被他在網吧花光。

 

獲刑四年追悔莫及

 

武進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錢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宣判后,張某對自己的行為追悔莫及,在法庭的最后陳述中表示最對不起自己的母親,而張某的母親不知是否是出于失望并沒有來旁聽兒子的庭審。

 

作為子女,感恩父母的養(yǎng)育之恩是好事,但像張某這樣,為了不讓母親失望,而觸犯了法律,實在是得不償失。作為一個正值年輕、四肢健全的男人,他選擇的應該是如何靠自己的勤勞與智慧為家人創(chuàng)造更好的生活條件,而不是選擇這種觸犯法律的“捷徑”,將自己的人生留下污點,讓家人跟著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