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在審理常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楊某等四人非法狩獵一案中,查明四被告人于201433日下午,駕車至常熟市沙家浜風景區,趁無人之際,鉆圍欄進入該景區國家濕地公園,盜獵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夜鷺幼鳥245只和鳥蛋83枚,直至凌晨115分許駕車逃離時,在蘇嘉杭高速沙家浜查報站被民警查獲。常熟法院于20149月以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常熟法院在審理該案中發現,沙家浜國家濕地公園在野生動物的防范保護措施方面存在瑕疵,需進一步加強管理。為更好地保護景區生態資源環境不受破壞,建設美麗常熟,防止此類案件再次發生,常熟法院特向該景區管委會就具體的保護措施提出司法建議。

 

沙家浜旅游度假區管委會收到常熟法院的司法建議后很重視,立即對建議中提到的問題進行調研,后結合調研結果及建議內容,制定一套補救措施并開始著手實施。具體措施包括修復破損護欄并定期檢查維修、增加警示牌和禁止非法狩獵告知牌、成立夜間巡邏小組加大巡查力度等。

 

常熟法院在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同時充分延伸審判職能,通過司法建議的手段,積極推進常熟市生態環境保護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