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為爭8平方米庫房矛盾不斷升級,訴至法院家庭鬧劇愈演愈烈難以收場。執行階段法官深入走訪耐心調解,最終成功化解婆媳兩人三年積怨。

 

1997年,張某丈夫于因車禍去世后帶著女兒華某改嫁他人,后來,張某原來的婆婆(死去丈夫的母親)見年事已高沒有了老伴和兒子,便將拆遷安置的房子登記在孫女華某名下,為此婆婆與張某母女簽訂了“撫養老人協議”。從 2009年開始,高某與張某就因拆遷安置房和拆遷款的問題發生糾紛。2010年,高某見孫女華某沒有盡到扶養義務向法院起訴要收回安置在華某名下的房產。2011年,經法院判決,高某與張某母女撤銷了“扶養老人協議”,高某拿回安置在孫女名下的房產,然而張某母女雖然辦理安置房,但是仍然將雜物堆放在面積為8平方米的庫房內不愿搬離。2012年,婆婆高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法院對張某母女采取強制措施。

 

執行法官多次到社區了解情況,在得知高某與張某母女關系緊張時,認為該案不能單純啟用強制執行程序,最重要的是如何真正化解三人之間的矛盾。為此,法官幾經周折對張某母女二人進行調解,高某已是八十高齡的老人,思想較為陳腐頑固,加之當初又是白發人送黑發人,唯一的兒子不在了,因此害怕自己今后的生活沒有保障,而張某還年輕,喪偶后改嫁,高某是害怕財產落入到別人手中,如今兩人因為區區8平方米的庫房鬧得雙方雞犬不寧,著實得不償失。張某表示,自己沒想過霸占高某的財產,而是自從丈夫離世后高某不僅沒有關心自己反而被扣上侵吞財產的惡名,自己實在不甘心,這么做也只是為出一口氣。在法官的開導下,張某覺得自己已是身心疲憊,高某年歲已大,沒有必要與一個古稀老人爭強斗勢,為了讓高某安度晚年,張某表示愿意歸還高某庫房,并會與女兒繼續扶養高某。

 

至此,經過法官調解,張某主動退讓,婆媳矛盾得以圓滿化解,法院傾情調解也得到了社區及周圍群眾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