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貪念 雙雙入牢房
作者:方飛權 發布時間:2014-10-22 瀏覽次數:631
原本電視臺播放的法制節目是教育人們遵紀守法,吸取教訓,不要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否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濱海縣東坎鎮某村的村民陳某某看了一檔法制節目后,不但不從中吸取教訓,反而把其中盜竊的犯罪方法給學會了,在家用鋼筋制作了一個T型工具,專門用來盜竊電動三輪車。為了作案方便,竟勸說自己的妻子王某某也參與了作案。近日,濱海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夫妻盜竊案件,一審以盜竊罪判處丈夫陳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判處妻子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2014年1月份的一天,陳某在家里看了一檔法制電視節目,其中講到到一個犯罪團伙如何實施盜竊作案的過程及受到了怎么樣的法律懲處。陳某某看完電視節目后,不但沒有認識到電視節目的教育意義,而且認為自己找到了一個“發財”的方法,于是在家里找了一根鋼筋,制作了一個專門盜竊電動三輪車的工具。為了方便作案,陳某某憑借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極力勸說自己的妻子王某某參與作案,王某某竟然也答應了。
2014年1月份至2014年4月份期間,陳某某和王某某夫妻經共謀,先后在濱海縣八灘鎮杭房小街、八灘鎮八灘街、阜寧縣蘆蒲鎮
王某某的主要任務時騎摩托車搭載陳某某到作案地踩點,選擇作案目標。雙方得手后,陳某某騎盜來的電動車,王某某騎摩托車跟隨,開往響水縣運河鎮的崔某某(另案處理)家銷贓。銷贓完畢,王某某騎摩托車搭載陳某某回濱海的家中。
濱海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自制鋼筋T型工具當鑰匙硬開鎖的手段,多次竊取他人電動三輪車,流竄作案,盜竊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且屬共同犯罪,被告人陳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為了打擊犯罪,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不受侵犯,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遂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