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阻止女婿離婚欲喝農藥 法官耐心化解終撤訴和好
作者:盧建婭 許冬梅 發布時間:2012-08-27 瀏覽次數:407
“一定不能讓我兒子和兒媳婦離婚啊,我兒媳婦到我家十多年來,跟我們老倆口沒有一句口舌,不容易啊!是這個不孝子不好,他經常不著家,不要爹娘,不要家庭,他親生的小孩生病在醫院他都不去看一眼,他這是在逼我死啊!”庭前,原告的父親向承辦法官提交了十多份請求書,請求法庭查明事實,依法不予準許原、被告離婚。近日,鹽都法院依法審結了這起離婚糾紛案件。
1999年9月9日,原告陳某與被告呂某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后陳某以夫妻雙方性格不和等原因數次向發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判令不準予離婚后,原告現再次訴至法院要求與被告離婚。看似普通的離婚糾紛案件,因雙方家庭成員的情緒十分激動,承辦法官對此格外慎重。
庭前調解時原告的父母及姐姐均向承辦法官稱被告性格很好,原告要離婚是因為原告在外有了第三者,不顧家庭,堅決不同意他們離婚。宣布了開庭后,因旁聽的親屬人數眾多,承辦法官詳細交代了庭審秩序和當事人權利、義務。誰想,原告在宣讀訴狀時,被告的母親聲淚俱下,情緒激動地反駁原告的陳述,法庭及時予以了制止,并再次交代了法庭秩序。這時,被告的母親情緒仍然十分激動,并低頭捂著肚子。一時間緊張的氛圍籠罩了上來,憑著多年的工作經驗,承辦法官覺得接下來可能會發生什么。這時,旁聽的人群中有人喊道:“她口袋里有個玻璃瓶子”。為了避免發生意外事件,承辦法官果斷決定暫停開庭,動員被告及其旁聽的親屬對其進行了說服工作。經過了大約二十分鐘的耐心勸說和教育,被告的母親情緒逐漸穩定,終于交出了懷中的農藥瓶。
經過法院耐心細致地做雙方及家長的工作,原告自愿撤回了起訴,表示同意和好,至此,這件矛盾即將激化的離婚案件在法官的細心勸說下得以成功化解,避免了意外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