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兒評估只有3400克,未發現肩難產處置不當致新生兒殘疾
作者:李迎春 發布時間:2014-10-21 瀏覽次數:622
小玲(化名)在醫院出生后右臂不能正常活動,一個月后被確診為右臂叢神經損傷,醫院卻拒不承認存在診療過失。一怒之下,小玲的父母將醫院告上法庭。近日,灌南法院依法審結了該起新生兒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經法官調解,醫院一次性賠償小玲113000元。
回到家后,小玲父母特別留意小玲的右手臂,一開始認為活動能力差可能是小玲還小,但過了一個半月始終不見好轉。不放心的小玲父母將小玲帶到南京兒童醫院就診,經診斷為右臂叢神經損傷,被嚇懵了的小玲父母一連跑了四家有名的兒科醫院,都是同樣的診斷結果。小玲父母認為,小玲的損傷是醫院對產程中的危險因素預見不足、觀察不力,尤其是在助產中違反產科操作規程所致,遂將該醫院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合計290562.79元。
審理中,經醫院申請,法院委托江蘇省醫學會對小玲醫療損害進行鑒定,醫學會認為,小玲出生時體重達
法官在調解過程中,結合鑒定意見,對雙方曉以利害,最終,被告醫院面對在對小玲的診療活動中存在著過失行為的鑒定意見,同意賠償,雙方遂達成上述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