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東北小伙林某在看到朋友小王被人毆打后,便“奮不顧身”投入戰斗,為朋友“兩肋插刀”的同時,也把自己送進了監獄。今年911日,武進法院對被告人林某作出了判決。

 

20145月的一天晚上,林某和朋友小王約好一起去吃夜宵。小王的母親生病剛出院,小王每天晚上都在旁侍候,現在自己要出門,小王不得不把還在在武進區湖塘鎮某小區麻將館里打麻將的父親叫回家。小林便跟著小王來到麻將館。

   

麻將館里,小王的父親玩興正酣,壓根兒聽不進兒子在叫他回家照顧妻子,小王一氣之下,把麻將桌給掀了。這下開麻將館的吳老板可不干了,便罵罵咧咧起來。小王本就在火頭上,心想:就是你開麻將館害我老子不回家,天天泡在麻將館。他越想越火,沖上去就給了吳老板兩耳光。這下麻將館里炸開了鍋,站在門外的林某聽見屋里的打鬧聲,便沖進麻將館,不管三七二十一,對著吳老板的胸口就是兩拳,然后又用右腳膝蓋對著他的肚子頂了幾下,小王和林某眼看“對手”倒地不起,便揚長而去。

 

經武進區公安局法醫鑒定:吳老板的右側肋骨骨折、右側液氣胸、多處軟組織挫傷。已構成重傷二級。

 

事發后,林某和小王聽說吳老板被送去了醫院,知道事態嚴重,主動到武進新城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賠償了吳老板20萬元。

 

武進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和小王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