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盜竊樹木時被覺察到動靜的群眾趕到,被告人華某為了逃避制裁,企圖冒充警察威懾圍觀的群眾,不料被識破后竟然惱羞成怒向群眾揮舞砍樹的砍刀。920,句容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

 

20143月的一天晚上,家住茅山的被告人華某(男)開著三輪摩托車,攜帶砍刀、蓄電池鋸子等工具來到句容市后白鎮某公司的一處林場,準備對林場內的栽種的意楊林實施盜竊。當天晚上9點多鐘,被告人華某鋸子鋸了幾棵意楊林,準備將樹木搬到車子上去。由于動靜有點大,被住在林場附近的70歲村民溫大爺聽到有異常情況,便召集自己的親戚和女婿過去查看,當場發現了被告人華某正在盜竊樹木??吹絹砹诉@么多人后,被告人為逃避制裁,先是假意服軟,請求村民放自己一馬。當聽到有人報警后,華某便謊稱自己就是警察,進行言語威脅,不料被參與圍捕的群眾識破后,被告人華某為了抗拒抓捕,手持其隨身攜帶的砍刀對溫大爺及其女婿進行威脅,后被溫大爺等人合力抓獲交給來處警的后白派出所民警。處警民警到達現場后,被告人華某仍拒不配合調查,致使溫大爺左手無名指骨折,處警輔警左手受傷。經司法鑒定,兩人的損傷程度均屬輕微傷,被告人華某后被當場抓獲歸案。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華某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為抗拒抓捕當場以暴力相威脅,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于是依法判處華某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