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7這天是個雨天,東臺市時堰鎮村民王某在東臺市弶張線59KM+500M處等車。630分左右,一輛大型普通客車沿著該條路線駛來,王某便招手停車。但司機唐某似乎并未理睬,仍然駕駛客車向前駛去。眼看著好不容易等到的車就要離去,王某急了,立即跑到車前企圖攔住車輛,唐某發現后立即緊急剎車。但由于王某靠車太近,加上雨天路滑,客車還是撞到了王某的頭部,王某當場倒地不起。本次事故經東臺市交警部門認定,唐某與王某各負事故的同等責任。王某對該事故認定書不服,申請行政復核,鹽城市交警部門對東臺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認定結論予以維持。

 

王某受傷后被送至醫院搶救,在醫院住院治療18天。后經鑒定,王某因交通事故致雙側額葉腦挫傷性血腫、左側額顳部硬膜下血腫、蛛血、右枕骨骨折,遺有腦外傷后智能損害(輕度)、腦外傷后人格改變,被評定為九級傷殘。

 

事發后司機唐某墊付了11728.78元,因未獲其他賠償,王某將唐某、唐某所屬的公路運輸公司、肇事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146053,7元。

 

 

東臺法院受理后,經法院主持調解,王某撤回了對唐某的起訴,并與公路運輸公司、保險公司達成協議:1、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險限額范圍內賠償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各項損失合計人民幣124700元。其中,向原告王某支付111000元,向被告公路運輸公司支付13700元;2、保險公司在商業險限額范圍內賠償被告公路運輸公司因本起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車損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