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足金,全網最低價!震撼開團,僅此一天……”深圳羅湖區的一家金店在淘寶網搞促銷宣傳活動,因存在欺詐消費者的行為,近日,鹽城濱海縣法院判決金店賠償消費者10880元。

 

去年年底,喜歡網購的黎某在淘寶網“聚劃算”上看到一家金店正在促銷,“千禧之星999千足黃金投資金條,全網最低價格!”這立即吸引了黎某的眼球。隨后,黎某通過阿里旺旺詢問了價格,金店的客服人員表示,“福祿壽金條9.3折出售,千足金每克僅售272元,這是本店歷史上最低價,也是淘寶網全網歷史最低價!”于是,黎某在該金店網購了40、總價值10880元的黃金。

 

之后,細心的黎某瀏覽了該家金店的以往交易記錄,竟然發現在同一月內、同樣的千足金還有以每克269元成交的,而且淘寶網上其他店鋪也有比272元每克更低的價格。“這哪里是什么最低價!”黎某遂要求金店退貨并作出合理解釋,但是該金店一直未予理睬。

 

今年7月,黎某以金店欺詐消費者為由,向濱海法院起訴要求按照購買價的一倍進行賠償。該院經審理后認為,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本案中,金店的虛假宣傳行為顯然構成價格欺詐,遂支持原告黎某的訴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如今,這家金店因促銷時“吹牛吹大了”,將賠償消費者10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