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山法院立案庭聯手昆山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新鎮派出所快速調處了一起矛盾激化的醫患糾紛,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穩定。

 

20122月某日,劉某不慎摔跤致右肱骨髁上粉碎性骨折,當月,劉某至昆山某醫院就醫,該醫院先后為其做了兩次手術,未能治好。同年9月劉某至上海華山醫院就診,診斷為:上臂橈神經損傷。經華山醫院手術治療,但右手至今仍有運動障礙。2014730經蘇州市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昆山某醫院在施行右肱骨髁上粉碎性骨折手術時操作不當,導致劉某上臂橈神經損傷。該醫療事故定為三級丙等醫療事故,昆山某醫院承擔主要責任。今年9月,該糾紛經昆山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數次調解,因雙方在賠償數額上分歧很大,劉某要求醫院賠償各項費用75萬元,而醫院只肯賠償25萬元,調解擱置。

 

917劉某及其親屬至昆山某醫院,雙方為賠償事宜發生口角并演變為互毆,后由新鎮派出所進行處置,919上午該所所長電告我院,請求法院出面協調,立案庭即指派一名老法官負責信訪協調。法官認真細致地聽取了雙方陳述,當即與醫患糾紛調委會聯系并請其派員參與協調,調解時,法官準確把握雙方當事人爭議焦點,一方面進行入情入理法律分析,營造和諧的調解氛圍,另一方面耐心說服,采取背靠背調解方式分別做雙方工作止知訴訟風險以降低當事人的心理預期,法官重點做了醫院工作,指出由于醫療事故導致劉某肢體終生傷害,今后對其家庭、工作及生活均帶來不利影響,醫院理應承擔責任,花錢買教訓,同時通過此事舉一反三,提高醫生業務素質,而劉某經做工作亦降低了賠償訴求,最終昆山某醫院于9月底前一次性賠償并支付劉某40萬元而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至此,一起矛盾激化的醫患糾紛得以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