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收廢品的幌子,竟然干起了盜竊的勾當,被告人馬某為此受到了法律的懲罰。20149月,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年近50的被告人馬某來自安徽某地,曾經因盜竊多次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和被法院判刑。20131月,被告人馬某因盜竊他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后刑滿釋放,來到句容從事廢品收購生意。因為做生意的需要,馬某經常輾轉于句容各個鄉鎮的農村,發現有的村民白天大門緊閉家里沒人,這給了馬某可趁之機,于是馬某動起了歪腦筋。201310月的一天上午,被告人馬某開著三輪摩托車經過句容市郭莊鎮某村時,發現被害村民徐某的家中大門敞開但是沒有人,便走進室內竊得現金人民幣360元,還“捧回”了一臺電視機,放在自己家里收看。自此,從201310月至11月期間 ,被告人馬某駕駛三輪摩托車,在句容市郭莊鎮、赤山湖管委會等地,采取攀爬院墻、破壞窗柵、鉆窗入室等手段,盜竊作案6起,竊得現金、黃金首飾、家電等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2萬多元。201312月,被告人馬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在其住所處,公安機關發現了所竊贓物電視機并發還被害人。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被告人馬某系累犯,應從重處罰,于是依法判處馬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