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詐彈”引恐慌 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獲刑三年
作者:王娟 楊亞瓊 發布時間:2014-09-26 瀏覽次數:570
今年4月25日17時許,家住徐州鼓樓區堤東村的邱某,酒后通過手機撥打北京市公安分局110電話聲稱在北京火車站廣場放置兩枚炸彈。隨后,邱某又撥打南京市公安局110電話,揚言知道有人在南京火車站放置兩枚炸彈,南京警方后向其追問炸彈放置,邱某拒絕。隨后南京警方調動大批警力在南京火車站、南京火車站南站、南京江寧站進行全面搜爆排查,直至
法院認為,被告人邱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應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邱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良好,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邱某表示不上訴。
據了解,今年30歲的邱某于2011年開始做類似的事情:2013年曾給上海東方明珠發過微信;2013年因打游戲機輸了幾萬元,打電話給上海公安。邱某供述,其性格易走極端,在打電話時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導致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犯錯,希望法院能夠給他一個重新改過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