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定損價VS實際修理價,誰才是真正的賠償標準?
作者:王林萍 發布時間:2014-09-26 瀏覽次數:588
私家車主發生交通事故后常常遭遇這樣的困境,保險公司的定損價格與汽修廠的維修價格相差甚遠,有些車主選擇委曲求全,有些車主則憤而維權。近日,啟東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責任保險合同糾紛,一審判決被告保險公司按第三方評估價賠償原告車主陳先生車輛損失(含鑒定費)31820元。
然而,保險公司給陳先生的定損價格只有14700元,與陳先生之前在汽修廠咨詢的價格過于懸殊,陳先生不服,便委托了啟東市價格認證中心對其車修復費用進行了價格簽證。一個月后,價格認證中心作出了簽證結論書,認定陳先生的車輛修復費用為30620元。該評估價與陳先生后來的實際修復價相差無幾。為此,陳先生花費了1300元的鑒定費。
盡管如此,保險公司依然堅持按照定損價賠償,陳先生無奈,只能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定損價系保險公司單方對車輛損失的一種預估,并不能代表車輛的實際損失。陳先生的車輛損失經第三方啟東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保險公司雖對鑒定結論持有異議,但未能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該鑒定結論存在明顯不足或瑕疵,且陳先生亦實際花費修理費30620元,故啟東市價格認證中心的鑒定結論可作為證據采信。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