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因為發牌習慣不同,同桌打牌的兩位牌友竟發生口角最后演變成揮刀傷人。近日,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故意傷害案件。

 

今年6月初的一天下午,外地來常務工人員蔣某來到了暫住地附近的一家棋牌室。因為這間棋牌室是蔣某老鄉開的,所以里面的牌友也多是蔣某的同鄉。這天,喝了二兩白酒的蔣某一到麻將館,就正好碰到一桌玩斗地主的牌友缺一人開桌。雖與這三位牌友之前從未一起打過牌,但因為知道都是老鄉,蔣某也就應約坐了下來。

 

當天,蔣某等四人玩的是斗地主。之前幾輪大家都相安無事、各有輸贏,輪到蔣某發牌時卻出現了讓人意想不到的一幕。蔣某發牌的習慣和另外三人不同,即先發三家再發底牌。正因此,蔣某與自己的上家張某吵了起來。一番口角之后,蔣某見牌是打不成了,于是就起身回家。到家之后,蔣某給自己在常州工作的舅舅楊某打電話告知此事,楊某聽聞后勸說蔣某莫沖動,并承諾會去棋牌室了解情況、盡力彌合矛盾。

 

此時,越想越氣的蔣某認為自己不能被這樣欺負。于是,他直接從家中拿了兩把菜刀插在腰間,騎電動車回到了棋牌室。剛到棋牌室門口,蔣某就看到自己的舅舅楊某與張某在相互推搡。據蔣某稱,他看到舅舅的眼角被打腫了,鼻子、嘴角也被打出血,于是就怒火中燒,拔出菜刀沖向張某,并分別向其右手臂、右胸和后背各砍一刀。經法醫鑒定,張某之傷已經構成了輕傷二級。

 

對于本案,武進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蔣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