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車拒讓起爭執,態度惡劣惹人厭。待到對方報警時,掉頭就跑已不及。前倨后恭真奇怪,原來竟是醉酒漢!919,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陳輝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今年424日晚上9點左右,唐成駕駛著轎車行至一路口時,看到邊上有一停車位,便向南轉彎準備進到前面的車位。此時,一輛摩托車突然沖了過來,堵在了唐成車前,雙方互不相讓。摩托車駕駛人態度惡劣,手持雙節棍作威脅狀。唐成氣結,掏出手機報警。對方見狀,臉色立變,掉頭就跑。唐成生疑趕忙將其攔住,等待民警到來。

 

經查,摩托車駕駛人陳輝是1967年生人,當天晚上和友人聚餐時喝了點小酒。經鑒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1.5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且其所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已達報廢標準。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輝醉酒后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念其自愿認罪,悔罪表現良好,決定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