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遇車禍意外身亡 銀行存款該如何提取?
作者:劉光亮 朱子曄 發布時間:2014-09-23 瀏覽次數:527
父親遭遇車禍不幸意外身亡,兒子拿著父親生前的存單前去銀行取錢卻遭到拒絕,兒子無奈之下將銀行告上法庭。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2009年5月,原告楊某的父親駕駛摩托車與肇事汽車轎車發生交通事故,后父親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喪事辦理結束后,楊某在整理父親的遺物時,意外發現父親生前在句容某銀行存有兩張共計15000元的存單。于是楊某拿著存單到銀行提取現金,不料銀行以非本人拒絕了楊某的請求。幾番交涉下,2014年3月,楊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享有父親在銀行處存款15000元的所有權,并請求支取。
庭審中,被告句容某銀行辯稱自己不能確定楊某為存單所有人和唯一繼承人,如果法庭能確認原告楊某為存單所有人和唯一繼承人,銀行可以對其支付1.5萬元的存款本息,否則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鑒于案情較為復雜,承辦法官依法調取了楊某及其父親的戶籍檔案、派出所的證明文件等材料,確認了楊某的父親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前已經離婚并未再婚、楊某的爺爺奶奶已經去世且楊某為其父親的唯一婚生子女等法律事實,證明了楊某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作為其父親唯一的繼承人。
最終,經法院審理認為,公民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該案中,原告楊某作為父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綜合分析原告楊某所提供的證明以及調取的證據,可以認定原告楊某是其父親遺產的唯一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于是依法判決原告楊某享有其父親生前在被告句容某銀行存款15000元及利息的所有權,并可以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