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小男孩明明(化名)玩耍時觸碰到小區內敞開的供電配線箱被電傷,治療花去數十萬元醫療費,供電部門卻不愿賠償。無奈之下,明明將供電部門告上法庭。近日,經過法官的悉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明明獲賠各項損失共計352400元。

 

2013622,明明抱著皮球隨媽媽到小區樓下玩耍,在撿滾落到墻角的皮球時,碰到敞開的供電配線箱被電傷。經診斷為左手被電擊部位全部壞死,嚴重影響手部功能。由于傷情嚴重,明明先后在該縣人民醫院,淮安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花去醫療費用共計517930.26元。明明父母認為,供電部門對安裝在居民小區中的供電設施疏于管理導致供電線路缺乏防護形成安全隱患,致使明明被電傷,應負賠償責任。而供電部門則稱其管理并無瑕疵,明明受傷系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所致,與供電部門無關。因雙方就賠償事宜未能達成共識,傷者明明遂起訴供電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經辦案法官詳細釋法悉理,供電部門認識到事故發生是由于其對供電設備未盡到合理的管理義務所致,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明明父母也意識到自己未盡到監護責任,亦有一定的過錯,應減輕供電部門的賠償責任。最終,經過法官悉心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上述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