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又因房子上法庭
作者:魏本亮 發布時間:2014-09-22 瀏覽次數:574
夫妻協議離婚后,男方未按協議交付并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被前妻告上法庭。近日,金壇法院對此起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作出判決,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應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協助辦理房屋過戶,并在判決生效后20日內搬離涉案房屋。
原告金某、被告莊某于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系夫妻關系,但因夫妻感情破裂,雙方于
夫妻協議離婚后,男方未按協議交付并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被前妻告上法庭。近日,金壇法院對此起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作出判決,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應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協助辦理房屋過戶,并在判決生效后20日內搬離涉案房屋。
原告金某、被告莊某于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系夫妻關系,但因夫妻感情破裂,雙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