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發票過百萬 長樂男子潛逃5年終自首
作者:湯天維 肖永紅 發布時間:2012-08-23 瀏覽次數:676
為了謀取3%的好處費,福建長樂男子楊華竟虛開增值稅發票148萬余元。近日,如東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楊華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0元。
1975年出生于福建長樂的楊華本來已經事業有成,自己在常熟開辦了一家化纖公司,由于擅長營銷,還幫著蘇州兩家紡織公司銷售滌綸絲。2006年初,他結識了同樣做紡織生意的如東人楊麗。雖然已經收入不菲,但是聽多了老鄉們暴發的消息,楊華還是想著也賺賺“快錢”。他注意到有些客戶不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手上就有票多出來,就想著虛開給楊麗。兩人一拍即合,2006年11月8日至2007年1月10日,楊華和楊麗完成了三筆大額交易,總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485433元,按照議定的3%手續費,楊華獲利44563元。不久案發,公安機關發布網上追逃令。探知消息的楊華倉皇逃竄,在偏僻鄉下銷聲匿跡5年后,迫于國家機關施加的強大壓力,于2011年11月30日由其妻子代其自首。而后,楊麗已將稅款合計人民幣215832元全數交清,楊華也將非法所得全數退出。
如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華為他人開具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稅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鑒于其能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可減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