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發現他人在自己承包的魚塘中釣魚,承包魚塘的兄弟二人氣憤之余心生敲詐之念,不料卻觸犯刑法。近日,兩人被法院認定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二千五百元。

 

如東河口鎮徐氏兄弟二人在如東縣洋口漁港金蛤島周邊承包了一片魚塘經營。201485日凌晨,兄弟二人發現兩名男子在自己承包的魚塘釣魚。見此情形,兩人遂手提鐵管趕上前去,并將釣魚兩男子推入池塘中,哥哥掰斷了一根魚竿,弟弟則用另一根釣魚竿打了其中一名男子。其間,徐氏兄弟提出要報警處理,但兩釣魚男子希望私了。在此情況下,徐氏兄弟以言語威脅讓兩男子交出相關證件。因未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其中一名釣魚男子交出了自己妻子的駕駛證。徐氏兄弟拿到證件后,要求兩釣魚男子必須拿出1萬元才能換回證件。

 

86早上6點多,兩釣魚男子向徐氏兄弟交了5000元,并寫下保證書,最終拿回了駕駛證。隨后兩釣魚男子報警。歸案后,徐氏兄弟交待了自己罪行。201487,徐氏兄弟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取保候審。

 

如東法院審理后認為,徐氏兄弟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兩人歸案后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受害人自身也存在過錯,法院雖依法對兩人從輕處罰。915,如東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