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榮將偷得的保險柜放進車中,剛準備開車走時,突然想到該戶門口有監控,索性又回去將電腦主機拆掉并棄之河中,哪知他的一舉一動被緩存在監控探頭中,成為此案犯罪的鐵證。近日,江蘇省阜寧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荒唐的盜竊案,王榮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同案犯孫強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今年27歲的王榮,阜寧縣人,雖是初中文化,但頭腦卻相當的靈活,在淮安市與別人學習汽車修理過程,對車床、扳金等技術活一學就會,精通開鎖技術,小有名氣。

      

因經不住別人的誘感,2013年因幫助犯罪團伙非法開鎖,被小區的監控抓拍個正著,作為從犯,他被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還在緩刑考驗期內的王榮,不思悔改,認為自己的運氣太差,未注意規避周圍的監控,便策劃更新的盜竊行為。

      

2014415,王榮駕駛租來的轎車到阜寧縣城某一高檔小區,采用技術開鎖的手段迅速進入受害人家,很快找到一只保險柜,費了很大的勁抱至轎車后備箱內,慶幸自己的“創作”精典,天衣無縫。剛準備發動車輛,一下子想到門口頂部好像有隱隱的紅光,懷疑是監控。因害怕作案過程被電腦拍攝,又立即返回受害人家中,將連接監控的電腦主機竊走。在轉移贓物途中,王榮將電腦主機扔到河中。事實上,電腦主機只是影像的備份,而監控探頭內還有緩存資料,恰恰因此而成為王榮犯罪的鐵證。

      

當日22時許, 因慌張多次未能打開保險柜,找到以前認識的電焊工孫強,二人合力將保險柜拉到孫強家中。在孫強的幫助下,用切割機將保險柜打開,竊得人民幣90000元、黃金項鏈(含吊墜)1條、足金碧玉戒指1枚及合同、發票等物,所竊款物合計價值人民幣132000元。王榮分給孫強人民幣27000元,保險柜及合同、發票等資料悉數被扔掉。

      

阜寧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王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孫強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仍然予以窩藏、轉移,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王榮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并罰,綜上,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