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過去13年了,我都不抱希望了,沒想到法官這么給力,讓這個案件起死回生!”日前,一起執行了13年的欠款案件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執行申請人拿著虎丘法院法官交付的4萬元執行款連連感嘆。

 

上世紀90年代末,王某和同村人鄒某做生意欠下租金及運費29000元,雖然鄒某拿著欠條一再催討,但王某總是以各種借口拒不還款。2001年,鄒某將王某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王某一次性給付鄒某欠款29000元。判決生效后,王某不僅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還玩起了失蹤,全村人都不知其去向。法院在通過多種途徑尋找王某下落未果,且王某名下無其他可執行財產的情況下,依法對該案裁定程序終結。

 

盡管案件已經程序終結,但執行法官仍然沒有放棄相關工作,始終堅持不懈地跟進此案,多次到王某家中、村里查找王某的行蹤。2014年年初,執行法官查到王某老家的房屋面臨動遷,立即向當地動遷指揮部送達裁定書,要求其協助法院執行。同年7月,執行法官接到通知稱王某一家的動遷款已經發放到位。但經法官調查發現,該筆動遷款是安置給包括王某父母在內的一大家人的,在沒有分家析產之前,法院無法強制執行。案件執行又一次陷入了死胡同。

 

正當執行法官一籌莫展之時,關于王某的一則消息讓案件執行又“峰回路轉”。20149月,執行法官通過與公安的執行聯動機制,查到王某在外地因打架被拘留,于是法官立即趕到該拘留所,對王某進行法律釋明,要求其履行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

 

看到法官的出現,王某驚詫不已,沒想到這筆債務都過去十多年了,法院還一直對他“不放手”。也許是被法官堅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化,也許是攝于法律的威嚴,王某當場表示愿意拿出自己的部分拆遷補償款償還欠款。最終,王某和鄒某達成協議,由王某支付鄒某4萬元后,雙方債權債務就此了結。

 

法官提醒: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就是有一些老賴抱著僥幸心理,能拖則拖,能賴則賴,以為時間會“埋沒”債務、“沖淡”法律制裁。殊不知,那些“賴”、“兇”、“躲”的伎倆在執行法官的手里都會被一一打回原形,老賴們會為其失信行為付出高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