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巧用“案中案”解決21名民工薪酬
作者:張彥兵 發布時間:2014-09-19 瀏覽次數:592
“毛庭長,太謝謝你們了,要不是法官真心為我們著想,我們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到了。”
南通中昊家具有限公司是三年多前創辦的一家生產家具的小型企業,正常雇傭20多名當地農民工從事勞務。去年以來,由于市場行情變化和經營管理不善,企業逐步走向破產。今年2月的一天,職工到企業上班時,發現大門緊鎖,老板已無影蹤。情緒失控的職工撬開大門,沖入廠區胡亂發泄著不滿,當地政府聞訊派人前往疏導。冷靜下來后,經相關部門幫助核算,企業尚欠21名農民工6萬余元。相關部門反復做工作后,農民工們同意通過訴訟渠道解決矛盾。
職工起訴后,墩頭法庭開辟“綠色通道”,迅速立案、審理。法庭想盡辦法與企業老板取得聯系,老板派員參加了調解,很快達成調解協議。盡管對困難程度早有心理準備,但案件執行中的種種難題還是超越了想象。執行法官傅榮榮調查發現,家具廠是租用當地村委會的房屋開辦的,設備購進時價格就不高,最貴的設備也只有二、三萬塊錢,在長期的使用中損耗、折舊率又很高,走完評估拍賣程序,所有設備加起來估計僅剩數千元。然而,職工們可不管這些,幾乎每天都有幾個不理解的職工到墩頭法庭詢問質疑,無論怎么解釋,他們只強調要討回血汗錢。
面對壓力和懷疑,傅榮榮并不氣餒,他主動跟工人代表溝通了解企業債權情況。功夫不負有心人,一名職工向傅榮榮反映了一條有價值的線索,稱中昊公司曾打過幾個官司,由于對方暫時沒有履行能力,案件執行一直擱置著。傅榮榮眼前一亮,他趕至院檔案室將有關中昊公司的債務案件全部調出,認真閱卷登記。通過閱卷獲悉,中昊公司確有三件債務案件中止執行,但不知現在被執行人的履債能力如何。經多方打聽,他得知太倉的一家被執行企業曾面臨破產倒閉的境地,如今更換企業主后,已經“活”了過來,正紅紅火火的經營。
今年8月初,墩頭法庭依程序恢復對太倉客商的執行。探獲太倉客商六個銀行賬戶后,傅榮榮當即趕至太倉,逐個銀行查詢。奔波了大半天,前五家銀行均未發現銀行存款,令人十分失望,但他堅持不放棄。下午臨近下班時,傅榮榮一行又趕至太倉農商行。如同發生奇跡一般,農商行賬戶上出現了太倉客商的巨額存款,他立即予以查封。查封賬戶后,傅榮榮與太倉客商取得聯系,說明債務不因企業主的變化而自動廢除,要求其依法履行義務。面對法律規定和法官的耐心勸導,太倉客商“無奈”之下同意履行義務。太倉款項到位后,墩頭法庭通知21名農民工前來領款,于是出現了文前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