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忘十年養育恩 繼父怒討贍養費
作者:謝文龍 朱子曄 發布時間:2014-09-19 瀏覽次數:527
他視繼子如己出,含辛茹苦撫養成人。年老后,老伴去世,繼子拒絕贍養,他孤老無依,怒訴至法院獲支持。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1990年,經他人介紹,吳某與妻子李某相識并組成家庭,李某也帶來了她與前夫所生的11歲兒子劉某。由于吳某與李某結婚后沒有生育子女,所以吳某一直將劉某視為己出,在生活上悉心照料,并撫養至大學畢業。李某在世時,劉某還會經常來探望二老,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費用。2012年,李某去世,吳某悲痛萬分,更讓吳某傷心的是此后繼子劉某就再也沒來看望過他。2013年7月,已經69歲的吳某患病住院,花去大量醫療費用,住院期間也無人照料。期間,吳某多次打電話給繼子劉某,希望劉某能在住院期間照料他的生活。但劉某拒絕了他的要求,并稱雙方不是父子關系,他沒有贍養吳某的義務。2014年1月,大病初愈的吳某訴至法院,要求劉某每月給付生活費1160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吳某與劉某之間系繼父與繼子關系,吳某與劉某母親李某結婚時,劉某尚未成年,吳某對其盡了撫養教育義務,因此吳某與劉某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父母與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規定,吳某現要求劉某盡贍養義務,符合法律規定。據此,法院判決劉某每月支付吳某生活費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