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事由替朋友兩肋插刀 結果賠錢又獲刑
作者:李榮勝 發布時間:2012-08-23 瀏覽次數:437
8月22日,江蘇吳江法院審結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被告人持刀將一個并不認識的陌生人劃成輕傷。被告人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后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事情發生在今年4月份的一天中午,被告人王小前正在家里休息,突然電話聲響起,電話里的人讓其趕緊去吳江三里橋附近,他的朋友老吳正在那里與人發生糾紛。王小前沒有多想便起身,隨手從桌子上拿了把水果刀放進口袋。當王小前走到三里橋一個十字路口時,發現老吳正帶著幾個人追趕前面的兩人。當這兩人跑到王小前身旁時,王小前攔住了去路,問為什么要與自己的朋友老吳發生糾紛。此刻,兩人發現后面的人快追上時,便用手推開王小前,意圖趕緊抽身離開。王小前為了擋住兩人,從口袋中抽出水果刀向其中一人手臂劃去,頓時其中一人的手臂被劃開了十幾厘米的口子,鮮血淋漓。正在老吳等人追上來時,附近巡邏的民警接警趕到,將老吳等人、王小前以及被追趕的兩人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原來,這天中午被追趕的兩人正在三里橋附近的面館吃飯,滿身酒氣的老吳也走進了面館,三人相視了一下。已經被酒精麻痹大腦的老吳感覺對方似乎在挑釁自己,于是開罵對方。對方發覺老吳可能喝了酒,便沒有理睬。可老吳愈發的發作,竟然隨手抄起面館的一個鍋蓋砸向對方。對方趕緊吃完面,起身離開,不想與老吳糾纏下去,面館的老板也讓兩人從后門迅速離開。老吳發現對方要走便追上去。由于老吳在三里橋附近有很多老鄉,一些老鄉看見老吳在追人,便自發的“幫忙”,其中一人還打電話給不在附近的老吳的朋友——王小前。于是發生了前面的一幕。
經法醫鑒定,被劃破手臂的人,身上的傷已構成輕傷,王小前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期間,王小前的親屬代替王小前向傷者賠付了醫藥費等各項損失八萬元。由于自己的魯莽、不分青紅皂白的“兩肋插刀”,王小前既要付出承重的經濟代價,也要接受法律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