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竄入職校宿舍搶劫 獲刑3年6個月
作者:馮國麗 發布時間:2014-09-15 瀏覽次數:535
金湖男子李某竄入某職業學校的學生宿舍,公開搶劫在校學生。近日金湖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校園搶劫案,犯罪人李某因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李某現年20歲,金湖縣陳橋鎮新港村人,今年5月23日,李某和于某(未成年另案處理)結伙趁中午放學時間,混入金湖縣某中等專業學校男生宿舍樓211房間,采用語言威脅、打耳光、用甩棍毆打等手段,搶走葉某(該中專學生)人民幣125元,后離開現場。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與他人結伙,以暴力、脅迫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應予支持。被告人李某在校園內搶劫未成年人,應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李某在搶劫犯罪中,暴力程度一般,其法律意識淡薄是此次犯罪的主要原因,主觀惡性一般,另其剛滿十八周歲,量刑時酌情考慮。辯護人關于判處被告人李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無法律依據,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