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0高齡的楊奶奶因子女贍養問題,一紙訴狀將四個子女告至法院,希望他們按月支付贍養費、并輪流對其伺候護理。近日,金壇市人民法院在庭審后調解成功了這件贍養糾紛案件,四子女每人每月向楊奶奶支付400元贍養費,并由大兒子和小女兒輪流對楊奶奶伺候護理;若日后發生醫療費或其他費用由四子女平攤。。

 

楊奶奶今年已經90歲高齡了,但身體還很硬朗,生活能自理。楊奶奶和丈夫有三個子女,他們也都到了花甲之年,楊奶奶每年有一部分養老金,以前一直跟大兒子一起生活,生活平安無事。今年年初,楊奶奶在下床時摔了一跤,造成右腿骨折,出院后只能乘輪椅活動。今年5月份,大兒媳婦查出肝病,大兒子又要照顧老母親,又要跑醫院照顧妻子,難以應付。于是,大兒子找到其他兄妹商量如何贍養老母親。沒想到,楊奶奶的另外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以種種借口為由都不愿照顧楊奶奶,子女間也鬧翻了臉。在村委多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楊奶奶將四子女一起起訴至法院,要求四子女支付贍養費,每月輪流照顧自己。

 

接到案件后,承辦法官多次找到楊奶奶的兒女們,做他們的調解工作。子女有的愿意出錢贍養,但都不愿意接到家中照顧。楊奶奶的心愿就是守著子女們安度晚年。大家最終沒有達成協議,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在庭審中兒女們向法庭陳述了各自的意見,其中大兒子和小女兒認為,贍養母親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自己愿意贍養,但是要求所有的兄妹一起贍養才公平。楊奶奶的二兒子和三兒子陳述家庭的各種困難,自己無能力贍養,也無法親自照顧母親。

 

法院經審理認為,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原告楊奶奶年事已高,主張四被告對其盡贍養義務,每月支付其贍養費300元,并輪流伺候護理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最終在庭審后法官分別對原、被告做調解工作。最終,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四子女每月每人支付楊奶奶400元贍養費,楊奶奶隨大兒子和小女兒一起生活并由其照顧;若日后發生醫療費或其他費用由四子女平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