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地云南昭通魯甸6.5級地震牽動了億萬中國人的心。生為魯甸人的趙某雖然多年在江蘇宜興打工,但家鄉親人的安危同樣使他坐立難安。“我很著急,想要趕回去,但不巧自己出了交通事故,需要留在宜興打官司。” 一方面是自己的傷情還需要錢治療,一方面老家又遭遇地震急需救助,趙某心急如焚。

 

今年初,趙某的女兒在官林醫院掛水,趙某給女兒送完飯,騎著電動車與蔣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致使趙某左無名指、小指近節指骨骨折,左髕骨粉碎性骨折,左股骨遠端骨折。經交警中隊事故認定,肇事者蔣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趙某經宜興市官林醫院住院治療20天,花費醫療費23000余元,休養170余天。為了得到應有的賠償,趙某將肇事者蔣某和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得知趙某家在地震災區且急著救災等特殊情況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想到要盡快幫助趙某獲得賠償。因為沒有肇事者蔣某的聯系方式,且蔣某的家庭住址已拆遷,一時找不到對方。承辦法官立馬與趙某律師以及處理該起事故的交警中隊取得聯系,終于聯系上了蔣某,于是通知肇事雙方以及保險公司到庭調解。在承辦法官的調解下,三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由保險公司賠償趙某各項損失費用31781元,蔣某賠償14303元。考慮到趙某還需繼續治療,蔣某還主動拿出5800元作為二次手術費預先支付給趙某。為了能夠讓趙某盡快獲得賠償,承辦法官特別叮囑保險公司,一定要爭取該賠償款以最快的時間審核,確保賠償到位。

 

“真的沒有想到官司會打得這么順利。”拿到部分款項的趙某十分激動,他說,現在老家還有老母親和讀高三的大兒子,這次地震家里人安然無恙,但房屋垮了一間,家里的糧食和地里的莊稼也受到了很大的損失。“賠償款解了我們家的燃眉之急,真是太謝謝法官了。”趙某感激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