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醉駕 熟睡馬路中央
作者:方飛權 發布時間:2014-09-09 瀏覽次數:515
近日,濱海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奇的醉駕案,被告人張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在等紅綠燈時居然在馬路中央睡著了。結果他被濱海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張某是濱海縣一位做建材生意的小老板,為了生意,不勝酒力的他應酬很多,經常喝得酩酊大醉。
然而,當他駕車行駛到濱海縣東坎鎮幸福路與中市北路交叉口時,交通信號燈出現了紅燈,在停車等待時,竟然趴在轎車方向盤上睡起覺來。紅燈過后,他的車子仍停在道路中央,后面車子的駕駛員連續按喇叭也無濟于事,以為出了什么事情,連忙報警求助。警察到后把呼呼大睡的張某叫醒,帶到醫院抽血化驗取證。經鹽城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所送張某的血樣中檢出乙醇,含量為每百毫升84毫克,屬于酒駕。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其在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為維護交通運輸管理秩序和安全,打擊犯罪,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危險駕駛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