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早上,相城法院民二庭副庭長施磊正在翻閱將要開庭的案件卷宗,一名中年男子急匆匆地走進辦公室,滿懷歉意地說,“施法官,對不起,謝謝你幫我追回欠款。之前是我誤會你了,我這人性子急,你別往心里去。”

 

來者是楊先生,半個月前,因一家企業向自己的公司借款4萬元逾期未還,楊先生將其告至法院。楊先生認為該家企業有棄企避債的意圖,為了防止欠款不能追回,故而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施法官經過調查,發現這家企業運營狀況良好,且之前未曾涉訴,認為這家企業并沒有棄企避債的跡象。而且根據自己多年的辦案經驗,對小標的案件進行保全反而會激發雙方矛盾,可能導致被告故意久拖不還。于是施法官沒有同意楊先生的保全申請,并向他詳細說明了保全的利弊。但楊先生認為自己是外地人,法官是基于地方保護主義在偏袒被告,情緒激動地打斷他:“如果到時候我拿不到錢,我就向你要錢!”

 

楊先生怒氣沖沖地離開了,施法官卻陷入沉思。他在想如何尋找到案件的突破口,讓楊先生盡快地追回欠款。在調查中,施法官發現,楊先生的哥哥與被告企業有業務往來并欠被告3萬元。于是施法官迅速聯系上楊先生的哥哥,向他說明情況。兄弟倆一商量,決定被告只需再還楊先生1萬元即可。施法官又與被告的律師進行溝通,說服被告盡快歸還欠款,小事化了。幾日后,被告帶著一萬元現金來到法院,雙方迅速達成調解協議,楊先生隨之撤訴。整個案子從立案到撤訴一共用時十二天,便圓滿結束。

 

見法官火速幫自己要回欠款,楊先生為自己之前對法官想當然的誤解感到愧疚。這一句“對不起”,不僅代表著歉意,也意味著在楊先生心中,建立起了對法官、對法律的信任。司法公信力的生成,來源于民眾對法官辦理的每一個案件的信任,只有“讓公民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才能建立起全社會對法治的信心。“施法官們”是這樣想的,也正在用自己的行動努力實現中國的“法治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