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劉芳自江陰法院華士法庭陳教智法官手中拿到以自己名譽嚴重受損換來的8000元,心中百感交集,她表示自己并不想要這8000元,寧愿這一切都沒有發生,她愿意再加上2000元,把這10000元捐給慈善組織,做做善事。

 

今年剛滿32歲劉芳是建成集團的負責人,她公公和老公早已過世,她獨自拉扯著兒子帶著婆婆生活,并支撐著老公留給她的整個建成集團,幾年的磨礪將她塑造成了一個堅強、樂觀的女性。不成想,今年2月末,一個陌生女人向她和她員工、客戶手機發送的誹謗短信將這一切都毀了。

 

原來,劉芳有個親戚張龍,也在建成集團工作。張龍雖然結婚,但是在外仍有一情人李靜。前段時間,張龍對李靜忽冷忽熱,并提出要分手,李靜懷疑張龍與劉芳有曖昧關系,遂決定對劉芳進行報復。李靜先借著玩張龍手機的機會偷偷記下了劉芳的手機號碼以及建成公司的集團短信,然后用他人的身份證辦理了一張手機卡,并加入了建成公司的集團短號。之后,李靜利用集團短號給劉芳、劉芳的婆婆、建成集團的員工、客戶多次發送誹謗短信,對劉芳進行侮辱,污蔑劉芳與張龍存在不正當關系,甚至在短信中多次編造劉芳“開房”“克死了公公”“克死了老公”等。一時間,建成集團的員工議論紛紛,劉芳的良好形象毀于一旦,多位收到短信的客戶都終止了與建成集團的合作關系,公司的效益也大大受損。感到十分屈辱、委屈的劉芳劉芳決定報警,很快,李靜被查獲,她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劉芳覺得李靜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她的形象和商業信譽,并給她的生活造成了惡劣的影響,于是一紙訴狀將李靜告到江陰法院,要求李靜當面道歉并賠償她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李靜自知理虧,沒臉露面,整個審理期間都由律師出面參與訴訟,并表示愿意賠禮道歉。最終,法院判決李靜需向劉芳遞交內容經法院審查的書面道歉信并支付劉芳8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今年7月,劉芳終于等來了李靜遲到的道歉信。

 

被告李靜捏造事實、惡意毀壞康媛媛名譽的行為違法,就要為此付出代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李靜為了泄心中之憤、逞一時之快,最終釀成大禍,賠了夫人又折兵,既損害了他人名譽又給自己帶來了牢獄之災和經濟損失。(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