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鷹式詐騙,一般指以結婚為名,騙取他人財物后逃走的行為。如皋市白蒲鎮一女子通過放鷹式詐騙騙取本市林梓鎮某男子價值一萬多元的物品。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對該名女子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兩萬元。

 

去年年底,如皋市林梓鎮的張某通過網絡認識宋某,宋某當時人在北京,被人騙去正在做傳銷。張某與宋某通過QQ熱聊了一段時間后,雙方開始電話聯系。出于被騙做傳銷自己想找個人泄憤的心理,宋某本想把張某也騙往北京加入傳銷的行列,但經身旁的姐妹一慫恿,在貪小便宜心理的驅使下,宋某隱瞞了自己已婚的事實,假裝愿意與張某結婚,打算在吃吃喝喝上騙些日常消費。

 

今年2月,宋某從北京回到如皋,雙方遂開始見面。從221日至24日,在雙方見面的3天時間里,宋某共騙得張某黃金項鏈1條、白金18K戒指一枚、帶鉆鉑金戒指1枚、康佳手機1部,折合人民幣10027元。之后,宋某趁機開溜,張某在查找無果的情況下,向警方報了案。

 

經查,宋某對張某所說的姓名、住所等信息皆系虛假,宋某實為如皋市白蒲鎮人??v然如此,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宋某最終在南通某賓館被警方抓獲,經過審理,法院依法對宋某做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