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融入和促進常熟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常熟法院以擔保公司涉訴案件為切入點,對案件中反映出的風險作了專項調研,形成了《關于我市擔保公司風險成因及治理對策的分析報告》,在風險防范和化解方面提出司法應對措施。

 

829,常熟市委惠建林書記作出重要批示“法院的分析報告很有價值。請惠良市長牽頭,會同金融辦、經信委等部門,認真吸收建議,提出加強全市擔保行業管理意見。”

 

報告分析了擔保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發展無序、治理失范,經營異化、潛藏違法風險,人員蕪雜、管理混亂”等漏洞和問題重點剖析了產生原因,并從對擔保公司既要加大扶持力度又要加大監管力度,促進其健康發展和規范經營的角度出發,在“整合監管部門、分類制定管理標準”“建立擔保行業協會,協助行業監管”“引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量化指標,建立積分制考核標準作為行業管理的基礎”“在擔保公司業務開展上建立對客戶的動態信用評級機制”“建立和完善擔保公司市場退出機制”等六個方面提出針對性對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