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是鎮江一所高校的在讀大學生,本應在學校安心學習的他,卻因老賴“朋友”一萬多元的欠款遲遲不還而被搞得心力交瘁。在法院的幫助下,小金終于如愿要回了欠款,維護了自身的合法權益。

 

事情要追溯到兩年前。那時,小金在臺球室結識了社會青年顧某。此后,顧某經常邀請小金出去玩,一來二去成了關系不錯的朋友。

 

201310月初,小金的手機壞了。顧某得知這一情況,就說自己有朋友在深圳做手機生意,可以低價購買高端智能機。

 

小金聽說后很感興趣,約定以4500元的價格訂購一部上市不久的iPhone5s手機,兩周后交貨。

 

后來,小金將購買手機的錢交給了顧某。然而到了交貨期限,小金連手機的影子都沒見著,便向顧某詢問,顧某胡亂編了個理由,搪塞了過去。小金又多次向顧某催要手機,顧某被逼急了,只得承認自己在外面闖了禍,買手機的錢賠給了別人,希望小金看在朋友份上幫自己一把,過段時間再把錢還給小金。心中狐疑的小金礙于面子同意了。

 

時隔不久,顧某再次找到小金,說自己在蘇州的生意賺了一筆錢,現在要過去取,回來之后便可以歸還手機欠款,但手頭沒有路費,看能不能先借一千塊錢。

 

雖不太情愿,但小金為了盡快要回欠款,還是向朋友東拼西湊借了1000元,交給了顧某。此后顧某又以類似借口向小金借了2000元,卻再不提還錢之事。

 

直到此時,小金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決定跟顧某攤牌,但苦于沒有證據。無奈之下,小金將此事告訴了父親。父親讓小金暫時穩住顧某,注意保留證據,再向對方要錢。

 

于是,小金在與顧某通電話時,有意提及欠款的事情,并對通話進行了錄音。在這段時間里,顧某又向小金先后五次借錢,共計3200元。在小金的要求下,顧某出具了一張總計9500元的欠條,但故意將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寫錯,為小金向其討要貸款設置障礙。此后顧某便不知去向。

 

眼見欠款要不回來,小金無奈之下將顧某告到了丹徒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顧某歸還欠款。

 

因顧某不知所蹤,法院在準備公告送達的同時,仍多方尋找顧某,終于與其家屬取得了聯系。在法官多次釋法析理下,顧某終于同意到法院應訴。后經過法官的多方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由顧某一次性返還小金欠款9500元。

 

承辦法官認為,大學生的人生閱歷較淺,缺乏社會經驗,遇事不夠冷靜沉穩,往往容易輕信居心不良之人。眼下,大專院校陸續開學,一批新生也即將邁入大學校門,小金的遭遇作為前車之鑒,值得大學生們警醒,應當始終將學習放在首位,潔身自好,謹慎交友,面對他人的無理要求,要學會說不;同時努力提高法律意識,在涉及錢物的交往中注意保留證據,以備維權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