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8上午,丹陽法院民三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假冒注冊商標的案件,此案系該院民三庭成立以來審理的涉及知識產權類刑事案件“第一案”。

 

20135月至10月期間,被告人王海巍未經注冊商標權利人許可,伙同他人加工生產標有“圣象”、“power dekor”、“安德森”、 “   注冊商標標識的地板,并化名“王夢”通過電話聯系將上述假冒注冊商標的地板銷售給煙臺喬奇裝飾材料有限公司,非法經營數額為人民幣88164元,該款已匯入被告人用于收取貨款的銀行卡內。丹陽法院對此案進行當庭宣判,被告人王海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五千元。

 

據悉,“圣象”、“power dekor”等商標是中國地板行業著名品牌,屬于丹陽大亞集團。近年來,丹陽法院高度重視轄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20135月該院組建成立了民三庭,全庭有審判員4名,書記員1名,專門負責審理包含“知識產權”“環境資源”兩大類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民三庭的成立為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障效率和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