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翹首以盼許久的南通盛唐君廷小區業主們從南通市港閘區法院得到一個好消息,盛唐君廷小區開發商南通盛唐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唐公司)破產重整計劃獲得該院裁定批準。在港閘法院歷時近一年的組織協調下,經過各方共同努力,這家負債數億元,工程早已陷入停工的房地產企業重獲生機。

 

盛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冊資本800萬元,后股權幾經轉讓,股東最后變更為蔡某等三個自然人。自20106月至20111月期間,該公司增資至1.1億元,并開發建設了位于南通市港閘區的盛唐君庭商業房地產項目,總建筑面積近80000平方米。由于增資未到位,公司自有資金嚴重不足,大量違規融資,且公司缺乏房地產開發經驗,內部財務管理及銷售管理混亂,公司經營出現停滯,負債數億元,已經嚴重資不抵債。

 

20138月,南通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盛唐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南通中院申請對該公司進行破產重整,南通中院裁定將該案移交南通港閘法院審理。受理該案后,港閘法院高度重視,依法成立由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韓明智擔任審判長,審委會專職委員陳懷新、民二庭庭長陳五建為成員的合議庭進行審理。經初步審查,港閘法院于201396裁定盛唐公司重整,并指定了重整管理人。

 

房地產企業不同于一般單位,經營一旦出現問題往往會牽涉到眾多購房業主的利益。此前盛唐公司不能按期交房,二百余名業主就已多次上訪,通過破產重整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業主利益,償還對外債務,保障社會安定和經濟平穩發展。韓明智介紹說。

 

在港閘法院協助下,重整管理人成立后接管了盛唐公司財產和營業事務,組織工程施工,并籌集資金,在購房業主自愿退房基礎上提前向一百余名業主退還購房款4100余萬元,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根據專業機構審計及評估,在破產重整前提下,盛唐公司賬面資產3.4億元,而負債達到4.8億元,嚴重資不抵債。而在債權申報中,確認盛唐公司共有債權人307戶,其中232戶為購房業主。

 

2014530,重整管理人向港閘法院提交破產重整計劃。根據重整計劃顯示,重整后新的投資者南通高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取得盛唐公司全部股權,對購房業主、施工單位等優先債權和稅務債權將實現100%清償,普通債權的清償率為23.06%。并將注入資金,確保原盛唐君庭項目后續開發建設至竣工交付使用,將原項目打造集居住、商業辦公、文化娛樂及專業市場于一體,商業購物功能與休憩娛樂功能相結合的現代綜合體。

 

在港閘法院組織協調下,重整管理人多次召集債權人溝通交流,盛唐公司破產重整計劃最終獲得債權人表決通過。在港閘法院裁定批準后,盛唐公司破產重整程序終止,將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