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閘法院力推房地產企業破產重整成功獲生機
作者:金琦、陳五建 發布時間:2014-09-02 瀏覽次數:636
盛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冊資本800萬元,后股權幾經轉讓,股東最后變更為蔡某等三個自然人。自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期間,該公司增資至1.1億元,并開發建設了位于南通市港閘區的“盛唐君庭”商業房地產項目,總建筑面積近
2013年8月,南通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盛唐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南通中院申請對該公司進行破產重整,南通中院裁定將該案移交南通港閘法院審理。受理該案后,港閘法院高度重視,依法成立由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韓明智擔任審判長,審委會專職委員陳懷新、民二庭庭長陳五建為成員的合議庭進行審理。經初步審查,港閘法院于
“房地產企業不同于一般單位,經營一旦出現問題往往會牽涉到眾多購房業主的利益。此前盛唐公司不能按期交房,二百余名業主就已多次上訪,通過破產重整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業主利益,償還對外債務,保障社會安定和經濟平穩發展。”韓明智介紹說。
在港閘法院協助下,重整管理人成立后接管了盛唐公司財產和營業事務,組織工程施工,并籌集資金,在購房業主自愿退房基礎上提前向一百余名業主退還購房款4100余萬元,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根據專業機構審計及評估,在破產重整前提下,盛唐公司賬面資產3.4億元,而負債達到4.8億元,嚴重資不抵債。而在債權申報中,確認盛唐公司共有債權人307戶,其中232戶為購房業主。
在港閘法院組織協調下,重整管理人多次召集債權人溝通交流,盛唐公司破產重整計劃最終獲得債權人表決通過。在港閘法院裁定批準后,盛唐公司破產重整程序終止,將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