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5日,如皋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網絡退票詐騙團伙四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黃某、林某、陳某、劉某均系海南省儋州市人。均曾以“中國好聲音” 發布中獎信息欲實施詐騙,因無人上當而未果。2013年8月份左右,被告人黃某從他人得知可以用辦理假退票網站,從而實施退費詐騙。其遂糾集被告人林某、陳某,陳某又叫來被告人劉某,四人遂在海南省儋州市內一賓館開房,并由被告人黃某聯系上線做了虛假退票網站,并由他人將此網站通過百度置頂。后又購置電話、銀行卡。2013年9月至10月期間,四被告人在賓館共同預謀,在網上發布虛假退票網站信息和電話4000302669號碼,在被害人電話咨詢退票事宜時,再誘騙被害人至自動存款機上按其電話提示進行操作,利用欺騙被害人輸入驗證碼的方式,讓被害人將款項轉入其使用的賬戶內,先后詐騙7起,共騙得被害人人民幣101756元。后因如皋市內一受害報案,如皋市公安局經過慎密偵查,而于2013年11月9日在海南省儋州市公安機關配合下,在賓館內將四被害人同時抓獲歸案。案發后,四被告人能如實供述案件主要事實。公安機關扣押作案用的電腦、手機、銀行卡及部分贓款。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某、林某、陳某、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均能如實供述案件主要事實,均可以從輕處罰。遂判決:被告人黃某、林某、陳某、劉某均構成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金四萬元,三年二個月、罰金四萬,三年六個月、罰金四萬,三年二個月、罰金三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