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萬元購買“化工染料”竟是幾塊橡皮,三男子設局盯上兩名六旬老人騙得錢財34400元。日前,無錫崇安法院審結了該起詐騙案件,被告人黃某、嚴某、劉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并各處罰金1000元至2000元不等。

 

今年49歲的黃某是湖北人,之前因詐騙罪被判緩刑。2013年10月,黃某重操舊業,伙同老鄉嚴某和劉某來到無錫,三人按照黃某的方案找到了一條“發財”之路。具體的做法是用橡皮冒充化工染料,由黃某負責在火車站找人搭訕聊天,嚴某則謊稱自己是與兩人同目的地的司機,正找人幫忙扶好車上的貴重東西,可順路帶上兩人,不收路費,最后出場的劉某就扮演銷售“化工染料”的人。

 

在三人明確的分工下,很快就找到了第一單“生意”。同月底,黃某在火車站盯上了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六旬男子胡某。得知胡某要去山東后,黃某立即謊稱自己也要去,并一邊和胡某聊天一邊將此消息發送給嚴某。沒過一會,嚴某“出場”,按照之前的方案,嚴某憂心忡忡,一上來就問黃某和胡某是否要去山東,其有一批貴重的電腦芯片需要運送,但路途遙遠,需要有人在路上扶好,如果兩人愿意,其可以免費帶兩人過去。黃某和胡某都表示同意。

 

于是,兩人在嚴某的帶領下前往嚴某的車輛停靠處。在嚴某去取車的時候,蹲點在此的劉某出現。劉某拿著冒充化工染料的橡皮詢問附近要去送貨的公司地址。此時,“眼尖”的黃某看到了劉某手上的“染料”,稱現在賣的很緊俏,能否賣一個給自己?劉某出價100元,黃某立即掏錢。隨后,嚴某取車回來,也“發現”了黃某手上的東西,并出價200元購買。為賺更多的錢,黃某和胡某一起跑出去尋找嚴某。五分鐘后,兩人在一個拐角攔下了劉某,黃某謊稱自己要買一批,問劉某是否有現貨,其可以現金支付。在得到劉某肯定的回答后,黃某和胡某商量,其身上帶的現金不夠,希望胡某借一點給他,等貨到手,兩人再轉手賣給嚴某,賺到的錢平分。對此提議,胡某非常心動,拿出銀行卡就去取了2萬元錢。

 

三人達成交易后,黃某讓胡某拿著“染料”去找嚴某,其則在原地攔著劉某,等胡某將賣到錢后再回來重新購買“染料”。在黃某的忽悠下,胡某信以為真。當胡某來到嚴某車輛的??刻帟r,嚴某已經不在。而另一邊,黃某和劉某兩人在拿到錢款后立馬逃跑,胡某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黃某、嚴某、劉某三人采用搭訕、設圈套、以橡皮冒充化工染料的方法,騙得兩名被害人現金344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系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