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劉某與有夫之婦保持不正當關系被捉奸在床,遭到女子丈夫暴打后受傷。劉某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損失。8月18日,南通市港閘區法院調結了這起案件,由傷人者袁某賠償劉某醫療費6000元。

 

今年2月,家住縣區的袁某發現妻子陳某離家出走,不知去向,多次尋找也沒有發現妻子的蹤跡。后經知情人透露,得知陳某可能隨同鄰居劉某一起去了市區打工。得到消息后,3月的一天晚上,袁某帶上幾個親戚來到劉某租住的地方,發現陳某真與劉某住在一起。怒火沖天的袁某當即揪住劉某一頓暴打,導致劉某胸部肋骨骨折。

 

法庭上,劉某要求袁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萬余元。但袁某認為劉某破壞其家庭,把自己的妻子騙到南通并同居在一起,被打是活該,不同意賠償劉某的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公民享有身體健康權,侵害公民身體健康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合理費用。袁某因妻子與劉某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而毆打對方,造成傷害應予賠償。而劉某違背社會道德,行為破壞了袁某的婚姻家庭穩定,具有明顯過錯,可以減輕袁某的民事責任。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由袁某賠償劉某醫療費6000元,雙方就此事作了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