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酒蟲”惹的禍
作者:刁建峰、吳向陽 發布時間:2014-08-13 瀏覽次數:561
中國人無論是婚喪嫁娶,還是朋友小聚,都離不開餐桌,更離不開酒。酒能怡情,更會闖禍。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連續對四起醉駕案件進行了宣判,四名被告人均被判拘役并罰金。
醉駕被判刑后 再次無證醉駕肇事
韋某是常熟一家休閑娛樂場所的副總,因為工作關系,經常需要陪客人喝兩杯,2012年,韋某因醉駕被常熟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且因此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2014年4月的一天,韋某中午陪一群朋友吃飯、喝酒,酒足飯飽后朋友又提議去KTV唱歌,此時已經喝得半醉的韋某主動提議由其開車。車子從其工作的場所開出,開出幾公里后到達一繁華街道,韋某突然感覺到車子震了一下并且有異響,后韋某下車查看,發現一輛三輪車側翻在地,旁邊地上躺著一個老伯,滿臉是血。后圍觀群眾報警,韋某在現場等待警察到來并如實供述自己酒駕并且撞人的事實。經檢測,此時韋某血液中的乙醇濃度為140mg/100ml,屬醉酒狀態。案發后,韋某積極對被撞老伯及被老伯三輪車刮擦的另一車車主進行了賠償。2014年8月初,韋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常熟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交通事故汽車主責 摩托車主卻觸刑
2014年4月一天晚上,李先生開車載著一雙兒女從市區往鄉村家中去,途中小孩子突然稱要上廁所,于是李先生靠邊停車,在汽車大燈、尾燈均開啟的情況下,還打開了提示燈。兩三分鐘后,李先生的女兒上車,還未等其關好車門,突然從后面沖過來一輛摩托車,直直撞在開啟的后車門上,“砰”地一聲巨響,嚇得兩個孩子哇哇大哭。李先生下車查看,發現一輛黑色摩托車倒在地上,還有一名男子,滿身酒氣。警察到達現場后,經檢測,發現摩托車主盛某血液中的乙醇濃度為145mg/100ml,屬醉酒狀態。盛某清醒后,常熟交警大隊對其進行了訊問,盛某對自己酒后駕駛摩托車的行為供認不諱。原來當天晚上,盛某親戚家辦酒席,盛某期間喝了一瓶黃酒,休息半小時后即駕駛摩托車返回家中,途中因反應遲鈍而撞上李先生開啟的車門。雖然在此事故中,李先生付事故的主要責任,已經57歲的盛某卻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常熟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處罰金一千元。
喝醉酒朋友送朋友 兩人均被判刑
【法官提醒】 危險駕駛指的是在道路上追逐競駕或醉酒駕駛機動車,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即為醉駕。上述四名被告人被查獲時,血液中酒精含量都大大超過80毫克,在此情況下還要無視法律,駕駛機動車,實在是無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理應受到懲罰。法官在此提醒,醉駕具有極高的危險系數,即使沒有發生事故,也會構成危險駕駛罪,希望所有駕駛員認識到“酒駕”的危害性,珍愛生命、珍惜家庭、珍視他人,真正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