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酒后翻窗入室盜竊,被房主發現后,逃跑過程中負隅頑抗將房主打傷。87,該男子因盜竊轉化為搶劫,被如東縣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現年44歲的秦某是安徽人,曾因搶劫被判入獄七年。出獄后,他來到如東做油漆工,期間一直安分守己。

 

今年64日晚,在喝了半斤白酒后,頭腦發熱的秦某跑到如東縣大豫鎮強民村的村民倪某家,從大門西側窗戶翻窗進入室內欲行盜竊,當場被倪某發現。秦某慌忙逃跑,倪某一路追趕,在其宅東邊五貫路上,將欲騎電動自行車逃離的秦某抓住。秦某為求脫身,抗拒抓捕,用拳頭接連擊打倪某的面部,并用腳蹬踹倪某腿部,致倪某牙齒松動,嘴唇破裂出血。后周邊鄰居聽到呼喊,趕來將秦某按住扭送至派出所。

 

經鑒定,倪某傷情為輕微傷。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秦某入戶盜竊,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秦某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屬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