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林子大了啥鳥都有,每天都有各種荒唐的事情發生。家住本市的被告人朱某整天游手好閑,錢不夠了沒說自己去掙兩個,光想著不勞而獲,還把主意打到自己的前女友身上,和另一被告人趙某合謀從前女友那兒竊取了大量財物。近期,淮安市清浦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盜竊案件。

 

經查:被告人朱某系本市居民,一直沒有穩定收入,沒錢的情況下,朱某想起自己前女友家境殷實,于是他與另一被告人趙某商量,將注意打到了自己前女友的身上。在兩人計劃好后,被告人朱某至本市清浦區新民東路69號一單元402室陳某(朱某前女友)的暫住地,用陳某放在衛生間窗戶上的鑰匙開門進入室內,竊得工商銀行卡一張及黃金項鏈、黃金吊墜、黃金手鐲等物品。次日,被告人朱某與被告人趙某至淮安市工商銀行清浦支行,由被告人趙某從ATM機上分四次共盜取現金20000元。事發后陳某當即報警,警方偵查發現房屋門窗并無損壞,當即斷定是熟人作案。警方順藤摸瓜,很快便將朱某與趙某被抓獲。后經鑒定,被盜黃金首飾共計價值人民幣14148.4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某、趙某采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案發后,朱某的家人已將朱某盜竊的物品及現金退還給被害人陳某。考慮到被告人朱某、趙某歸案后能認罪、悔罪,均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決被告人朱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趙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