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法官將15萬執行款送上門
作者:趙玲 發布時間:2012-08-22 瀏覽次數:868
“沒想到這么熱的天,法官還上門幫我們送執行款,真不知道說什么好了!”當住在宜興某小區五樓的劉某一家看到宜興法院執行法官褚浩年時不禁又驚又喜,激動地握住了法官的手。
劉某原本在宜興某飯店擔任廚師,2010年7月,他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全身多處骨折,被認定為七級傷殘,先后花去治療費用數萬元,家庭陷入困境。2012年3月,劉某向宜興法院提起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訴訟,要求其原工作飯店的業主許某支付工傷醫療費用及其他損失補償費用。后法院依法判決支持劉某訴請,但許某由于飯店經營困難等原因始終拒絕支付賠償款,案件遂進入執行程序。
考慮到執行申請人劉某的身體情況,亟需支付相關治療費用,宜興法院執行法官通過各種方式找到被執行人許某,說服其與劉某家人協調溝通,最終達成和解協議。8月15日下午,許某帶上了水果和賠償款與法官一起來到劉某家中,昔日的冤家對頭在法官的見證下握手言和。“案件已經了結,以后你就放下心來,好好保重身體。”褚浩年法官將15萬元執行款交到劉某手中,并告訴他和他的家人,法院已經為他免除了此次案件的所有執行費用,請他安心養病,祝他早日康復。
據了解,為了盡快解決申請人實際困難,切實方便傷病當事人,宜興法院急群眾所急,想群眾所想,多年來始終堅持為行動不便的當事人上門送款,累計服務里程超過50萬公里。此外,該院還對生活困難的當事人實行費用減免與救助,每年減免數額約4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