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去吃喜酒要出禮金為借口,需要將手中僅有的零錢換成整錢,于是跑到農村欺騙善良淳樸老大爺,趁機盜竊家中的錢財。近日,句容法院審理這起案件。

 

20144月的一天上午,家住句容茅山風景區某村的程大爺家中來了一個陌生的客人,善良純樸的程大爺熱情接待了這名陌生男子蔡某。進入客廳后,陌生男子蔡某向程大爺說明了來意,原來自己要去吃喜酒,但是身上只有200多元的零錢,怕出禮比較難看,想換兩張“紅票子”。程大爺二話沒說走進臥室,拿出了放在臥室里的7000元現金,并從中抽出了兩百元與蔡某的200元零錢進行了交換。可是交換完之后,蔡某并沒有要走的意思,而是請求程大爺幫忙為其找一根繩子捆綁東西,于是程大爺跑到到屋外為蔡某找繩子。于是蔡某輕而易舉的將程大爺支開,竊得程大爺放在床上剩下的現金人民幣6800元。得手后,被告人蔡某迅速走出院子,坐上等待接應的被告人周某的摩托車逃離現場。找到繩子后,程大爺返回后發現床上的6800元錢不見了并追了出來,但路邊的人告訴其蔡某已和騎摩托車的男子跑了,遂報警。盜竊成功后,被告人蔡某和周某又以同樣的方式盜竊了位于郭莊鎮某村的葉大爺共計400元現金。一個月后,被告人蔡某和周某相繼被警方抓獲,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全部贓款退出并已發還被害人。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蔡某和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兩人的主從犯地位,依法判處蔡某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判處周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