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李美華第五次至常熟法院起訴,要求與丈夫張建軍離婚,前四次,都因張建軍堅決不同意離婚要么被判不離,要么撤訴。這一次,李美華是鐵了心了,堅決要求離婚。

 

20147月底,承辦此案的常熟法院興隆法庭副庭長邵寶華已經數次做過雙方當事人工作,也開過一次庭,但是雙方的意見始終無法統一。李美華堅持離婚,張建軍則堅決不愿意離婚,并揚言若法院判離就會制造流血事件。

 

201485下午,為妥善處理這一案件,邵寶華副庭長邀請了雙方當事人所在轄區的司法所、村委會工作人員及村民代表,一起至村委會召開司法民意聽審會,聽取各方面對案件處理的意見,并請大家一起做雙方的工作,爭取和平穩妥處理案件。

 

原被告都按約定時間到達了,兩人形同陌路,互不理睬。聽審會開始,邵寶華副庭長讓原被告雙方先將案件情況及自己的真實想法講一講。被告張建軍先發起了牢騷,他認為在前四次的訴訟之后,他已經慢慢在改變自己,每天都是好好工作,好好陪孩子,不再出去賭博、玩耍了,可是無論他怎么努力,租住在外的妻子都不愿意回家,也不愿意搭理他。當法官問到李美華時,她就是一句話“我要離婚”。

 

邵寶華副庭長及與會者皆從希望兩人冰釋前嫌的角度分別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可惜收效甚微,李美華仍堅持自己的意見,要求離婚,張建軍則堅決不同意離婚。眼看調解進入僵局,邵寶華副庭長將兩人分開,分別進行調解,勸說。

 

首先是張建軍,邵庭長讓他自己反省一下自己的缺點,并幫他仔細分析與李美華鬧到如今這個地步的深層次的原因。在邵庭長的剖析下,張建軍明確表示自己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如果李美華答應不離婚,他一定痛改前非,好好過日子。

 

張建軍這邊情緒穩定下來,邵庭長又去找李美華,他首先對李美華堅持要求離婚的態度和心情表示理解,在取得對方心理認同的情況下,再跟李美華談起張建軍的改變及現在的態度,并幫李美華仔細分析離婚可能對孩子造成的影響。說到孩子,李美華流淚了。邵庭長知道李美華動容了,順著話頭,邵庭長又分析萬一離婚,萬一張建軍真的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對他們雙方的家庭、孩子以及社會可能帶來的惡劣影響。一旁司法所及村委會的工作人員也幫著做李美華的工作,他們都表示,是看到張建軍要悔改的態度,想到雙方共同生活了十幾年肯定有感情的事實,才來勸說李美華慎重考慮,是否能再給張建軍一次機會。

 

在李美華態度不那么堅決的情況下,邵庭長又去勸說張建軍,讓他放下所謂的“面子”,好好跟李美華溝通,爭取打動她。在大家的鼓動下,張建軍主動走到隔壁房間,主動跟李美華講話。最終,在大家的合力勸說下,李美華答應再給個機會對方,要求撤訴。看到李美華答應撤訴,張建軍很開心,當場表示一定好好珍惜家庭。

 

在此基礎上,邵庭長又將張建軍叫到一邊,對他曾經揚言要制造流血事件的偏激想法提出批評,并勸說張建軍以后遇事一定要理智冷靜,不要偏激,凡事三思而后行。一旁的張建軍像個聆聽教誨的小學生,連連點頭。

 

看著剛開始關系僵硬到極點的夫妻倆走出了村委會大門,邵庭長才驅車趕回法庭。這位仁心法官,用了整整一下午的時間,終于將第這對第五次起訴離婚的夫妻勸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