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車主丟了鑰匙,撿到的人一念之差從拾金不昧者變成了階下囚。85,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公布了這起盜竊案。

 

現年42歲的單縣人劉政,從事運輸生意,往返于豐縣和單縣之間。到豐縣的時候經常在張森的飯店吃飯,一來二去也就熟悉了起來。今年年初的一天晚上,劉政送完貨后照常來到張森的飯店,就在其吃飽出門的時候,腳底下踩到了一個東西,他彎腰撿起一看,原來是一把車鑰匙。他本想問一下店老板是否認識鑰匙的主人,但鬼使神差之下并沒有做聲,而是悄悄的裝進口袋里帶走。

 

出門后,劉政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按了一下車鑰匙的開鎖鍵,停在飯店門口的一輛面包車的車燈閃爍了一下,他確定了自己手中的鑰匙正是用于這輛車上的。劉政萌生了將面包車偷走的想法,但為免打草驚蛇,他并沒有就此行動,而是悄悄離開了。

 

幾天后,劉政再次來到這家飯店,面包車仍停在原來的位置。他向往常一樣在飯店吃了飯,在與老板張森的交談中得知面包車原來是屬于他的,便在心中定下了計劃。其后,他借故留在了豐縣,讓和自己一起來的司機開走了貨車。當晚9點多,他看到飯店關門后,在確定四下無人的情況下,拿出車鑰匙,將面包車連夜開回了家,并于次日將車牌換下后,交給了一家汽車修理廠進行整容。

 

發現面包車不見的飯店老板張森,想到了自己車鑰匙丟失的事情。回想鑰匙不見和車輛被偷那天,只有劉政一人兩次均來過自己的飯店,他便產生了懷疑。張森密不做聲的找來親戚朋友前往單縣附近找車,并在修車廠內找到了已經被“整容”了的面包車,隨后報了警。正巧,劉政準備來取車,在修理廠門口遠遠看見張森等人,知道事情敗露的他連忙跑到外地躲了起來。但難耐心中煎熬,最終他還是選擇投案自首。

 

經鑒定,被盜竊的面包車價值人民幣10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政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其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一審判處劉政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判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