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一場意外的車禍,撞出了一起艱難的“索賠”案。50多歲的老徐被撞后成為了 “植物人”,法院審理后認定肇事者負全責,并判決郭某賠償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92萬余元。可是,肇事者郭某不僅無可供執行的財產,還在執行期間長期躲避在外,案件執行近三年雖窮盡執行措施仍未執行到分文。后來,申請執行人老徐因醫治無效去世,其親友集體到法院上訪,對此,我院采取了人性化執法和強制執行相結合的措施,在依法查封,依法拘留的同時,積極引導被執行人親友、村干部共同作思想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日前,老徐的妻子王某終于從法院拿到了執行款。

 

意外的車禍

 

2012521,郭某駕駛小型客車,沿長江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勤豐村10組路段臨時停車開門時,與老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致老徐多處腦挫裂傷等。經醫療鑒定,老徐構成道路道路交通事故一級、十級傷殘。事故發生后,老徐就一直躺在病床上,喉部常年插著吸痰管,雙頰凹陷,無法自理。三年多來的1000多個日日夜夜,無論家人如何呼喚,老徐始終這樣躺在病床上,沒有任何反映。老徐的病情不容樂觀,給整個家庭蒙上了一層陰霾。為了照顧丈夫,長期照料在病榻旁的王某已是身心交瘁。

 

巨額的賠款

 

2012516,老徐將郭某告上法庭,法院經審理認為郭某承擔涉案交通事故的全部民事責任,依法判決郭某賠償原告醫療費、后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92萬余元。

 

重傷的老徐必須靠注射營養液維持生命,加上其他治療費用,每天花費不在少數,為了給老徐治病,妻子王某向親朋好友借了巨額的款項。原本王某以為法院的判決下來,就能依法拿到這92萬的救命錢,然而判決生效后,除了郭某之前賠付的3萬元,徐家再也沒有收到郭某的賠償款。不僅如此,郭某不但不去醫院看望、慰問傷者,還因害怕承擔債務,長期躲避在外,下落不明。

 

艱難的執行

 

無奈之下,老徐的妻子王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承辦此案的施桂芳法官立即對此案展開了調查。由于郭某沒有固定收入且在執行時躲避在外,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12年,法院追加郭某妻子蔣某為被執行人,執行法官多次與蔣某交涉,而蔣某唯一態度就是沒錢賠償。之后,封門、拘留、納入失信人名單等一系列強制執行舉措都沒有對蔣某形成威懾作用,蔣某仍舊不愿承擔債務。在三年的執行期間,執行法官不間斷地與申請執行人王某聯系,詢問老徐病情,并告知執行工作進展。

 

2014714,老徐因醫治無效去世。老徐的突發死亡、郭某的“人間蒸發”,郭家人的消極態度,讓沒能如愿拿到賠償款的徐家親屬情緒更加激動,他們慫恿徐家人“披麻戴孝”集體到法院上訪。

 

法院對這起特殊的執行案件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排摸執行線索,研究切實可行的執行方案。一方面繼續窮盡強制執行措施,另一方面找來被執行人親友、村干部共同作思想工作,并引導郭家人前往吊唁、慰問死者家屬。

 

經過剛柔兼濟能動執行,被執行人蔣某最終和王某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以蔣某一次性付清45萬元了結此案。

 

回想到三年來的艱辛執行之路,王某握著執行法官施桂芳的手哽咽著連聲說著“謝謝,你做的我都看在眼里……”一句謝謝,折射出的是當事人對執行難的理解;一句謝謝,凸顯的是法官的職業精神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