摳門老板拒絕安全投入 發生事故賠錢又入刑
作者:洪春 劉麗娟 發布時間:2014-08-05 瀏覽次數:498
一名做裝飾材料的個體紅商戶,因為太過摳門,在戶外建筑施工時不加安全防護措施,導致工人從大樓摔下致死。日前,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秦某出身清貧,白手起家開了一家裝飾材料的小廠。雖然只是個小小的個體工商戶,但由于“擅長”壓縮成本,秦某往往能以比別人低很多的價格接到了一些大活。當然,這種低成本是建立在極度擠壓安全成本的基礎上形成的。凡是秦某承接的工程,工人施工時僅發給一個安全帽,毫無其他安全設施。甚至,秦某也不愿意花錢聘請專人給工人進行上崗前的業務培訓和安全教育。秦某對這樣不負責任的做法從未意識到隱藏的巨大風險,相反卻為自己善于“經營”而沾沾自喜。不想,聰明反被聰明誤,